写写写写
今天我在msn上受到了ff同学的批评, 伊说我"贴得太多, 写得太少", 令人汗颜啊. 其实在我心里, 写作是一件很享受的事, 可是我打字实在慢, 而且性急得恨不得把自己的话一筐子倒出来. 像我这种人要想规规矩矩精耕细作地写篇好文章是注定是不行地. 可是ff同学乃在下之良师益友, 无论如何我也要按照伊的吩咐认真点写一个.
我个人对文章的喜好, 主要看:
1) 文章是否聪明. 我喜欢聪明到有点恶毒地步的文章, 例子请看Margaret Atwood, 这位女士可不得了, 写小说没有一部不受读者和评论界欢迎的, 写杂文风趣极了, 绝对离我们想像的写文章的人很nerdish的样子差个十万八千里的. 她写诗也很牛, 从小说里就看得出来. 像这种想像力奇诡, 文笔出奇的人, 我真要爱死了. 不过卖弄聪明的, 像王小波, 我就不是很喜欢了, 我最不喜欢别人满嘴跑火车, 自夸自擂了. 当然王小波杂文还是挺有味的, 小说就重复得厉害了. 小说重复是有技巧的是, 像Atwood的The Blind Assassin(盲刺客), 伊保留的那份悬疑和新鲜感哟! 另外的我是Jane Austen和亦舒的拥蹙, 也是为了这个原因. Austen就不用提了, 那个观察力哦. 亦舒虽不及Atwood和Austen经典, 也是个头脑清醒的女人.
今年我在这方面的最大收获是倪湛舸. 她的"黑暗中相逢"着实令我大吃了一惊, 书评里说 "真是一本令人艰于呼吸视听的书,读着,时不时会被那些火舌般的话语灼得从椅子上跳起来,又如同寒夜饮冰水,点滴在心头,冷,但不乏痛快" 是到位的.
2) 要人道主义. 这个可是雨果给我打下的大烙印. 没办法, 这位大神一出, 基本上别人都没法混了. 我坚决地鄙视没人性的作品, 像是"狼图腾"一类. 我到不是说一定要满口仁义道德良心, 我最欣赏的"名利场"(Thackeray)基本就没morality什么事, 但是一定要有悲悯之心, 连Thackeray都说"Which of us is happy in this world? Which of us has his desire, or, having it, is satisfied?".
最后严正鄙视一下几本畅销书:
达芬奇密码The Da Vinci Code:
我很久以前看的, 这个印象叫差啊. 老兄, 变视角人称没有这么频繁的, 实在是看起来太累了. 情节上他一直很不厚道地引导读者猜想罗马教廷杀人, 然后又不是这么一会儿事. 那堆Jesus的事根本就是无聊的八卦, 就算是真的也不会动摇本人宗教信仰的. 有本事, 他怎么不做教义的讨论呢? 最后那个倒V不幸被我猜中, 这结尾可真是逊啊.
可爱的骨头The lovely bones:
我觉得这书有点做作, 虚情假意, 不喜欢. 那结尾也很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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